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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节能监察工作组在临汾市开展2024年省级节能专项监察工作

2024-05-08    

    4月26日,按照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节能监察计划的通知》(晋能源节能发〔2024〕75号)和《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省级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晋能源节能发〔2024〕96号)文件要求,省节能监察工作组在临汾市召开节能监察动员部署暨节能政策宣贯会。会议由省节能监测中心主任杨海鹏主持,省能源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启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临汾市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情况及2024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报告;充分肯定了临汾市2023年节能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的节能形势;对新修订实施的《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进行了重点宣贯;部分县、企业相关单位节能工作负责人就节能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临汾市节能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贯彻2024年全省能源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振奋精神担当作为,只争朝夕狠抓落实。一要更加提神,奋发进取抓落实;二要更加提标,对标一流抓落实;三要更加提质,精耕细作抓落实;四要更加提速,雷厉风行抓落实;五要更加提效,慎思笃行抓落实。

 会议要求,本年度监察工作要加强协调配合、创新监察方式、强化服务导向、做好闭环管理。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节能监察是实现节能目标的重要抓手,是绿色转型的重要手段,是完成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二是落实监察责任。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沟通协调,责任落实到位。三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规章制度,真正做到学纪悟纪明纪守纪,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监察。四是做到“三要三有三负责”。监察资料:判断要真,搜集要全,归档资料要存;监察过程:有依据、有标准、有责任心;监察结果:要对上级和组织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自己负责。

 会后,省节能监察工作组对临汾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等进行了现场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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