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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能源局,国网临汾供电公司: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扎实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晋能源稽查发〔2022〕239号)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临安办发〔2022〕99号)要求,临汾市能源局结合实际,特制定《临汾市能源局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刘 鹏(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贵民(四级调研员)
柴红星(四级调研员)
成员由市能源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稽查和法制科,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集中宣讲、教育培训、辅导讲座、专题研讨、在线学习等各种形式,推动向基层单位延伸,加强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切实统筹安全和发展。认真组织宣传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通过开展党政“一把手”带头讲、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深刻领会重要意义,把握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和具体要求,强化十五条措施落实,织密织牢党政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抓好电力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电力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大力开展宣传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
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贯彻活动,举办主题宣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学法守法倡议等形式多样宣教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要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宣传工作,加大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典型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生产安全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应急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组织企业职工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安全随手拍”等活动,调动全体职工积极参与,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深入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
各县(市、区)能源局,各电力企业要认真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按照《关于开展全市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要重点摸排防汛管理情况、应急能力建设情况、输电线路火灾防控情况及违法分包转包等。各县(市、区)能源局要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大风险,使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有效开展,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各电力企业要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四)组织“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前后,各县(市、区)能源局要结合实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要提前着手,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应急安全类作品,运用各种传播载体集中推送,邀请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组织开展“主播讲安全”“主播走一线”“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平阳平安媒体行”专题宣传报道活动
今年6月至12月,各县(市、区)能源局要结合区域特点和有关工作要求,邀请主流媒体,开展专题行、区城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宣传报道要突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危险化学品集中治理、水电站和小散远集中治理等重点内容,采取座谈了解、随机采访、明查暗访、举报线索跟踪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真正形成威慑。
(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县(市、区)能源局要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动全民安全教育走深走实。要创新方法,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示范项目建设,大力开展典型培育和经验推广。要结合精神文明创建、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创建等活动,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安全志愿者等,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等活动,要推动与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资源统筹、力量融合和渠道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网络和新媒体覆盖面广、传播更新快、互动性强等优势,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广泛参与,鼓励安全文艺作品创作,收集优秀安全文艺作品,拍摄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安全文艺作品“五进”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关注安全、参与安全兴趣,在活动参与中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七)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答等安全知识普及活动
各县(市、区)能源局要以电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抗灾为重点,推出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电力安全知识竟答和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素质和防灾减灾救灾抗灾能力,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参加由省应急管理厅举办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全省第二届安全生产知识竞答,以及应急管理部组织的安全知识普及等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能源局,国网临汾供电公司,各电力企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把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层层抓好落实,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圆满完成。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能源局,国网临汾供电公司,各电力企业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要拓宽宣传渠道,运用展板、标语和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优势,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能源局,国网临汾供电公司要于5月28日前报送联络员表和安全月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四12:00前,报送一周活动开展情况(文字、图片、视频等电子版资料),特色活动当天报送,7月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报告。
联 系 人:陈 璐
联系电话:0357-2589096
电子邮箱:lfsnyjc@163.com
附件:临汾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临汾市能源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
临汾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单位名称 | |||||
姓名 | 职务 | ||||
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
QQ号 | 微信号 | 电子邮箱 | |||
通信地址 |
注:请将电子版发送至lfsnyjc@163.com
临能源稽查发{2022}112号临汾市能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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